美容院快速拓客详细流程
By aassdd
at 2020-09-12 • 0人收藏 • 81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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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9月10日举行“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罗延枫主持发布会,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红军、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严宝玉、中国农业银行首席专家兼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许江、平安银行普惠金融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孙献军出席并介绍“敢贷、愿贷、会贷、能贷”机制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毛红军介绍称,引导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机制,一直是监管政策的一大特点。近年来,银保监会从信贷投放、资本监管、不良容忍、尽职免责、外部环境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差异化的鼓励支持政策。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有一些风险特点,商业银行特别是基层网点和业务人员对于小微企业有一种“惜贷”和“惧贷”的心态。为什么“惜贷”、不愿意贷?因为不划算、绩效低。为什么“惧贷”、不敢贷?因为不良高、怕问责。毛红军强调,“敢贷、愿贷”主要是机制问题,归根到底是解决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问题。
据毛红军介绍,针对绩效低问题,银保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将普惠金融的指标在其分支行绩效考核的权重提升到10%以上,解决小微条线没有绩效的问题;针对不良高这个问题,监管政策明确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可以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
针对“怕问责”这个问题,要求商业银行细化授信尽职免责的内部制度,为基层员工解除做小微业务的后顾之忧。
对于小微企业,银行不敢贷多是出于对风险的顾虑,顾虑的原因主要在于银企信息不对称。对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一直在推动地方建立区域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严宝玉介绍称,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牵头建立了“天府信用通”平台,向银行、企业免费开放,共享工商、税务、电力等53类信用信息14亿条。郭新明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协调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地方征信体系建设,在苏州高标准建设全国首家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同时,为了消除银行机构对追责的担忧,江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落实尽职免责制度,1至8月全省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进行责任认定人数2.57万人,其中免予追责2.1万人,占比达81.7%。
“‘能贷、会贷’更多是能力问题,要对小微企业做到‘能贷、会贷’,核心就是对银行的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出要求,涉及人才、技术、产品、信息等多个方面。”毛红军说。
许江介绍了农行深化“三农+小微”“双轮”驱动普惠金融体系所做的工作,包括打造覆盖城乡的1900家普惠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2048个县支行,12521个县以下网点和60万个“惠农通”服务点。他同时强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如果没有现代化产品做支撑,难度是非常大的。因此,农行加快数字化转型,让科技为普惠金融服务赋能,为“会贷”提供有力支撑。
原标题:知名品牌加盟店跑路,家长退款无门,总部能“择”干净?
伴随线下培训、早教机构纷纷复课,各大商场陆续重拾往日热闹。
而在银泰百货大红门店,原本熙熙攘攘的三层却十分冷清。继不久前巧虎KIDS撤店,隔壁的马博士婴幼儿游泳馆也悄然跑路。两家店面并排而立,空空荡荡,令家长们无比寒心。原想奔着大品牌去,却遭遇加盟商一走了之,无人担责的窘境。
这样的现象也成为行业潜规则,一次性付出的加盟费与每年交纳的品牌使用费,实际上只换来了挂上品牌牌匾的权利。独立经营、财务分开等做法,也让加盟店与总部间只是品牌输出的合作关系,并无代偿义务。
案例
知名门店跑路 家长退款无门
玻璃门上,鼠年“富贵平安”的立体卡通贴纸以及悬挂的“福”字鲤鱼,仍在传递着新春喜气。门把上一副大铁锁、白纸黑字的封条,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
位于银泰百货大红门店三层的马博士婴幼儿游泳馆,如今已是人去楼空。记者在现场看到,门口放置着一块通知立牌,告知顾客可发送邮件进行信息登记,收集工作截止到8月31日,并给出退卡联系人“刘总”的电话。
“我们早就登记了,电话也打了很多次,根本没有人接。”一位家长气愤地告诉记者,7月以来疫情好转,但马博士始终没有营业。她和有同样遭遇的家长们各方打探得知,经营者已关门跑路,就连商场也联系不到对方。
该家长展示了另一份由商场发布的“温馨提示”,告知消费者如不能顺利退卡,商场将协助调解,消费者也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维权。这份提示中退卡联系人除了“刘总”外,还有一位“段总”,记者多次拨打二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6100元办的卡,还剩5000拿不回来了?”“无良商家辜负天真孩子的喜爱”……网络上,诸多家长纷纷发帖诉说自身遭遇。“春节以来游泳馆一直没开门,我们也选择了相信,谁知竟是这种局面。”家长王宇(化名)告诉记者,他办的卡是3500元25次,约有一半剩余,算是家长中损失少的。
从家长们的缴费单据来看,钱款流入了这家马博士的经营方“北京嘉祥聚合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嘉庆。7月20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公司被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既然该公司联系不上,记者致电马博士总部“北京贝特宝科技有限公司”。对方称马博士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直营店,都是做加盟的。“加盟店为独立经营模式,财务和公司总部完全分开。我们对加盟店的经营状况不负责,更不可能替跑路的店面去还钱。”
规则
十几万加盟费 只买一块牌子
虽然在马博士店面损失尚不算多,但令王宇闹心的是,他于去年11月在隔壁的巧虎KIDS早教机构,为孩子缴纳了近18000元费用,只上了十次课。“巧虎缴费家长更多,金额也比较大。”
记者了解到,这家巧虎KIDS的经营方“北京思凯文科技有限公司”已在8月初宣告破产。破产前,该公司完成了一系列动作——注册资本由500万元锐减至10万元,法人代表和企业名称均进行了变更。
与马博士店面如出一辙的是,作为巧虎KIDS品牌运营管理方,上海鲱鱼宝宝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称,巧虎KIDS银泰中心所属公司系独立运营主体,北京其他巧虎KIDS也均为独立运营主体。
公告中,鲱鱼宝宝公司称巧虎KIDS银泰中心不会“跑路”,会员可登记需求并得到妥善安置。但记者了解到,目前收到回复的家长对所谓方案十分不满。例如购买近2万元、96个课时的课时包,仅上了十余次课,却被告知只能拿到远低于家长预期的退款等。一位家长直言“感觉每人洒水一样给点儿。”
疫情过后,加盟店状况频出,跑路已不再是新闻。人们疑惑,做加盟店需要什么门槛,为何总部能将自己“择”得干干净净?
记者以想要开加盟店为名,联系马博士总部“北京贝特宝科技有限公司”。招商业务部一位刘姓女士介绍,相关费用主要分两方面。“一是加盟费,仅支付一次,各地区价格不同,北京地区缴纳15万元。然后是品牌使用费1万元,需要每年缴纳,每年发放授权证书。”缴费后,总部会为加盟店提供人员培训、定价参考、活动方案等前期运营服务。“可以大致理解成您把装修、人员招聘等等都做好,自己开了一家店,然后用我们马博士的品牌名称。”
调查
只是品牌输出 并无代偿义务
刘女士强调,加盟店均是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独立经营,和总部财务系统完全分开。“您赚钱我们不抽成,经营不善赔钱了,公司也没有责任。”记者追问,若产生什么问题,总部就全然不管吗?对方沉吟后表示,“这得看什么问题了,客诉、运营方面的我们会协助双方沟通,给一些技术解决方案,但更深层的……您是指?”
记者直言,比如加盟店跑路。对此刘女士称,总部与加盟店只是品牌输出合作关系,公司对加盟店没有任何代偿义务。“您新开的店,预付卡可能大额的不容易卖,可以从小额卖起,积累起顾客信任再卖大额的。”但顾客往往不会细致区分一家店是加盟还是直营,加盟店跑路后难免对品牌造成影响,总部难道不介意吗?刘女士坦言这一点没有办法,“要做加盟,就要承担一些这种负面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马博士银泰大红门店跑路问题,家长已通过12345等渠道向丰台区城管指挥中心、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反映。官方回复称,执法人员多次尝试,均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无法组织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维权。
加盟店出售预付卡后跑路,总部是否也应担责?对于这一核心问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若加盟店是独立注册的经营个体,加盟费只是对于总部品牌的使用,那么它的经营状况总部是不承担责任的。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也持类似观点:加盟商作为独立法人,在显著位置亮照经营。消费者具体与谁签约,将钱款付给谁,享受谁的服务,责任就在谁。
追问
捆绑“信任利益” 总部岂能无责
重庆中耀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源佳刊文表达了其他观点,他认为虽然《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加盟店(被特许人)是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在法律关系上并不从属于总店(特许人),但在特许经营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承担问题上,涉及到了外部第三人的因素,必须考虑商法上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要求。
加盟店与总店保持着大致相同的外观形象和经营模式,易使消费者产生总店与加盟店同属一个企业,或总店对加盟店全权负责的印象。这符合《合同法》中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因此总店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当然,这只是外部责任,总店与加盟店的内部责任划分,还是应当依据《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约定。
在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主任熊定中看来,加盟店跑路,品牌方不能说全无过错。“例如没有留足保证金,没有相关商业模式预防(跑路行为)等兜底措施。至少在法律层面上有和加盟店共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嫌疑,消费者可以追究总部共同侵权责任。”至于商场,只是一个承租平台,他认为即便有责任也比较轻微。“更建议家长去找总部,从连带关系上也比较顺一点。”
事实上,总部是否应为加盟店经营行为担责,确实在业界存在争议。江苏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曾表示,消费者选择连锁业态的加盟店,是因为捆绑了对总店的“信任利益”。据此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商标法》规定,当被许可人的产品侵权了,商标许可认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一点也做了确认。这样一种法律制度应当引入商业业态下的连锁经营业态,否则,这个连锁经营的业态就是一个有点病态的经营方式。”
遭遇跑路过后,更重要的是未来如何提防。李斌坦言,疫情过后这类事件太多,维权极为不易,且面临后续执行难的问题。“消费者对打折促销要保持定力,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正规企业。看清签约对象是谁。消费的时长和预付金额不可过高,参照国务院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意见,尽量避免超过3个月,尤其跨年度的预付费。”
记者丨满乐
被罚款60万元还不算完,总是上演“扇贝魔术”的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正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早在今年6月15日,证监会就已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其中,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这已是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前证监会所依法能作出的最高处罚。
獐子岛扇贝事件一直是国内资本市场的闹剧。
早在2014年,獐子岛就曾突然公告称,公司进行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发现存货异常,公司因此第三季度亏损7.63亿,而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北黄海异常冷水团导致扇贝“跑路”。2016年,獐子岛又利用公司营业成本核算与采捕面积直接挂钩的特点,随意记录采捕海域,在营业成本上做文章,进行业绩操纵。
证监会此前曾查明,2016年,獐子岛公司通过少报扇贝采捕海域面积13.93万亩,少计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式,虚增了当年利润1.3亿元。2017年,獐子岛又以扇贝死亡为由,将以前年度已采捕完毕未结转成本的虚假库存一次性核销,造成2017年利润虚减。
而在2018年至今的三年中,獐子岛扇事件更是上演了“连续剧”。
2018年,獐子岛表示,降水减少导致扇贝的饵料生物数量下降,养殖规模的大幅扩张更加剧了饵料短缺,再加上高温导致虾夷扇贝摄食效率下降,造成扇贝瘦弱进一步加剧。长期累积效应导致扇贝死亡。2017年,该公司亏损7.23亿元。
2019年4月,獐子岛在一季报中表示,当期公司亏损4314万元,理由依然是“底播虾夷扇贝受灾”。
2020年在獐子岛举行的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其董事长吴厚刚又将业绩亏损的原因甩向了扇贝。他表示:“国家部局组织的专家调研组认为,近期獐子岛底播虾夷扇贝大量损失,是海水温度变化、海域贝类养殖规模及密度过大、饵料生物缺乏、海底生态环境破坏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扇贝游走了,扇贝回来了,扇贝饿死了,扇贝这回水温不好,喝死了”。市场对獐子岛扇贝事件的戏称,已令公司名誉扫地。
“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应予严惩”。证监会方面直言。
经过调查,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獐子岛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案件侦办,坚决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9月10日举行“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罗延枫主持发布会,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红军、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严宝玉、中国农业银行首席专家兼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许江、平安银行普惠金融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孙献军出席并介绍“敢贷、愿贷、会贷、能贷”机制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毛红军介绍称,引导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机制,一直是监管政策的一大特点。近年来,银保监会从信贷投放、资本监管、不良容忍、尽职免责、外部环境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差异化的鼓励支持政策。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有一些风险特点,商业银行特别是基层网点和业务人员对于小微企业有一种“惜贷”和“惧贷”的心态。为什么“惜贷”、不愿意贷?因为不划算、绩效低。为什么“惧贷”、不敢贷?因为不良高、怕问责。毛红军强调,“敢贷、愿贷”主要是机制问题,归根到底是解决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问题。
据毛红军介绍,针对绩效低问题,银保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将普惠金融的指标在其分支行绩效考核的权重提升到10%以上,解决小微条线没有绩效的问题;针对不良高这个问题,监管政策明确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可以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
针对“怕问责”这个问题,要求商业银行细化授信尽职免责的内部制度,为基层员工解除做小微业务的后顾之忧。
对于小微企业,银行不敢贷多是出于对风险的顾虑,顾虑的原因主要在于银企信息不对称。对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一直在推动地方建立区域信用信息的共享平台。严宝玉介绍称,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牵头建立了“天府信用通”平台,向银行、企业免费开放,共享工商、税务、电力等53类信用信息14亿条。郭新明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协调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地方征信体系建设,在苏州高标准建设全国首家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同时,为了消除银行机构对追责的担忧,江苏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落实尽职免责制度,1至8月全省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进行责任认定人数2.57万人,其中免予追责2.1万人,占比达81.7%。
“‘能贷、会贷’更多是能力问题,要对小微企业做到‘能贷、会贷’,核心就是对银行的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提出要求,涉及人才、技术、产品、信息等多个方面。”毛红军说。
许江介绍了农行深化“三农+小微”“双轮”驱动普惠金融体系所做的工作,包括打造覆盖城乡的1900家普惠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2048个县支行,12521个县以下网点和60万个“惠农通”服务点。他同时强调,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如果没有现代化产品做支撑,难度是非常大的。因此,农行加快数字化转型,让科技为普惠金融服务赋能,为“会贷”提供有力支撑。
原标题:知名品牌加盟店跑路,家长退款无门,总部能“择”干净?
伴随线下培训、早教机构纷纷复课,各大商场陆续重拾往日热闹。
而在银泰百货大红门店,原本熙熙攘攘的三层却十分冷清。继不久前巧虎KIDS撤店,隔壁的马博士婴幼儿游泳馆也悄然跑路。两家店面并排而立,空空荡荡,令家长们无比寒心。原想奔着大品牌去,却遭遇加盟商一走了之,无人担责的窘境。
这样的现象也成为行业潜规则,一次性付出的加盟费与每年交纳的品牌使用费,实际上只换来了挂上品牌牌匾的权利。独立经营、财务分开等做法,也让加盟店与总部间只是品牌输出的合作关系,并无代偿义务。
案例
知名门店跑路 家长退款无门
玻璃门上,鼠年“富贵平安”的立体卡通贴纸以及悬挂的“福”字鲤鱼,仍在传递着新春喜气。门把上一副大铁锁、白纸黑字的封条,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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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早就登记了,电话也打了很多次,根本没有人接。”一位家长气愤地告诉记者,7月以来疫情好转,但马博士始终没有营业。她和有同样遭遇的家长们各方打探得知,经营者已关门跑路,就连商场也联系不到对方。
该家长展示了另一份由商场发布的“温馨提示”,告知消费者如不能顺利退卡,商场将协助调解,消费者也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维权。这份提示中退卡联系人除了“刘总”外,还有一位“段总”,记者多次拨打二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6100元办的卡,还剩5000拿不回来了?”“无良商家辜负天真孩子的喜爱”……网络上,诸多家长纷纷发帖诉说自身遭遇。“春节以来游泳馆一直没开门,我们也选择了相信,谁知竟是这种局面。”家长王宇(化名)告诉记者,他办的卡是3500元25次,约有一半剩余,算是家长中损失少的。
从家长们的缴费单据来看,钱款流入了这家马博士的经营方“北京嘉祥聚合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嘉庆。7月20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公司被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既然该公司联系不上,记者致电马博士总部“北京贝特宝科技有限公司”。对方称马博士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直营店,都是做加盟的。“加盟店为独立经营模式,财务和公司总部完全分开。我们对加盟店的经营状况不负责,更不可能替跑路的店面去还钱。”
规则
十几万加盟费 只买一块牌子
虽然在马博士店面损失尚不算多,但令王宇闹心的是,他于去年11月在隔壁的巧虎KIDS早教机构,为孩子缴纳了近18000元费用,只上了十次课。“巧虎缴费家长更多,金额也比较大。”
记者了解到,这家巧虎KIDS的经营方“北京思凯文科技有限公司”已在8月初宣告破产。破产前,该公司完成了一系列动作——注册资本由500万元锐减至10万元,法人代表和企业名称均进行了变更。
与马博士店面如出一辙的是,作为巧虎KIDS品牌运营管理方,上海鲱鱼宝宝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称,巧虎KIDS银泰中心所属公司系独立运营主体,北京其他巧虎KIDS也均为独立运营主体。
公告中,鲱鱼宝宝公司称巧虎KIDS银泰中心不会“跑路”,会员可登记需求并得到妥善安置。但记者了解到,目前收到回复的家长对所谓方案十分不满。例如购买近2万元、96个课时的课时包,仅上了十余次课,却被告知只能拿到远低于家长预期的退款等。一位家长直言“感觉每人洒水一样给点儿。”
疫情过后,加盟店状况频出,跑路已不再是新闻。人们疑惑,做加盟店需要什么门槛,为何总部能将自己“择”得干干净净?
记者以想要开加盟店为名,联系马博士总部“北京贝特宝科技有限公司”。招商业务部一位刘姓女士介绍,相关费用主要分两方面。“一是加盟费,仅支付一次,各地区价格不同,北京地区缴纳15万元。然后是品牌使用费1万元,需要每年缴纳,每年发放授权证书。”缴费后,总部会为加盟店提供人员培训、定价参考、活动方案等前期运营服务。“可以大致理解成您把装修、人员招聘等等都做好,自己开了一家店,然后用我们马博士的品牌名称。”
调查
只是品牌输出 并无代偿义务
刘女士强调,加盟店均是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独立经营,和总部财务系统完全分开。“您赚钱我们不抽成,经营不善赔钱了,公司也没有责任。”记者追问,若产生什么问题,总部就全然不管吗?对方沉吟后表示,“这得看什么问题了,客诉、运营方面的我们会协助双方沟通,给一些技术解决方案,但更深层的……您是指?”
记者直言,比如加盟店跑路。对此刘女士称,总部与加盟店只是品牌输出合作关系,公司对加盟店没有任何代偿义务。“您新开的店,预付卡可能大额的不容易卖,可以从小额卖起,积累起顾客信任再卖大额的。”但顾客往往不会细致区分一家店是加盟还是直营,加盟店跑路后难免对品牌造成影响,总部难道不介意吗?刘女士坦言这一点没有办法,“要做加盟,就要承担一些这种负面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马博士银泰大红门店跑路问题,家长已通过12345等渠道向丰台区城管指挥中心、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反映。官方回复称,执法人员多次尝试,均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无法组织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维权。
加盟店出售预付卡后跑路,总部是否也应担责?对于这一核心问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若加盟店是独立注册的经营个体,加盟费只是对于总部品牌的使用,那么它的经营状况总部是不承担责任的。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也持类似观点:加盟商作为独立法人,在显著位置亮照经营。消费者具体与谁签约,将钱款付给谁,享受谁的服务,责任就在谁。
追问
捆绑“信任利益” 总部岂能无责
重庆中耀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源佳刊文表达了其他观点,他认为虽然《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加盟店(被特许人)是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在法律关系上并不从属于总店(特许人),但在特许经营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承担问题上,涉及到了外部第三人的因素,必须考虑商法上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要求。
加盟店与总店保持着大致相同的外观形象和经营模式,易使消费者产生总店与加盟店同属一个企业,或总店对加盟店全权负责的印象。这符合《合同法》中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因此总店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当然,这只是外部责任,总店与加盟店的内部责任划分,还是应当依据《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约定。
在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主任熊定中看来,加盟店跑路,品牌方不能说全无过错。“例如没有留足保证金,没有相关商业模式预防(跑路行为)等兜底措施。至少在法律层面上有和加盟店共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嫌疑,消费者可以追究总部共同侵权责任。”至于商场,只是一个承租平台,他认为即便有责任也比较轻微。“更建议家长去找总部,从连带关系上也比较顺一点。”
事实上,总部是否应为加盟店经营行为担责,确实在业界存在争议。江苏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曾表示,消费者选择连锁业态的加盟店,是因为捆绑了对总店的“信任利益”。据此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商标法》规定,当被许可人的产品侵权了,商标许可认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一点也做了确认。这样一种法律制度应当引入商业业态下的连锁经营业态,否则,这个连锁经营的业态就是一个有点病态的经营方式。”
遭遇跑路过后,更重要的是未来如何提防。李斌坦言,疫情过后这类事件太多,维权极为不易,且面临后续执行难的问题。“消费者对打折促销要保持定力,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正规企业。看清签约对象是谁。消费的时长和预付金额不可过高,参照国务院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意见,尽量避免超过3个月,尤其跨年度的预付费。”
记者丨满乐
被罚款60万元还不算完,总是上演“扇贝魔术”的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正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早在今年6月15日,证监会就已依法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其中,对獐子岛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这已是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前证监会所依法能作出的最高处罚。
獐子岛扇贝事件一直是国内资本市场的闹剧。
早在2014年,獐子岛就曾突然公告称,公司进行秋季底播虾夷扇贝存量抽测,发现存货异常,公司因此第三季度亏损7.63亿,而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北黄海异常冷水团导致扇贝“跑路”。2016年,獐子岛又利用公司营业成本核算与采捕面积直接挂钩的特点,随意记录采捕海域,在营业成本上做文章,进行业绩操纵。
证监会此前曾查明,2016年,獐子岛公司通过少报扇贝采捕海域面积13.93万亩,少计营业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式,虚增了当年利润1.3亿元。2017年,獐子岛又以扇贝死亡为由,将以前年度已采捕完毕未结转成本的虚假库存一次性核销,造成2017年利润虚减。
而在2018年至今的三年中,獐子岛扇事件更是上演了“连续剧”。
2018年,獐子岛表示,降水减少导致扇贝的饵料生物数量下降,养殖规模的大幅扩张更加剧了饵料短缺,再加上高温导致虾夷扇贝摄食效率下降,造成扇贝瘦弱进一步加剧。长期累积效应导致扇贝死亡。2017年,该公司亏损7.23亿元。
2019年4月,獐子岛在一季报中表示,当期公司亏损4314万元,理由依然是“底播虾夷扇贝受灾”。
2020年在獐子岛举行的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其董事长吴厚刚又将业绩亏损的原因甩向了扇贝。他表示:“国家部局组织的专家调研组认为,近期獐子岛底播虾夷扇贝大量损失,是海水温度变化、海域贝类养殖规模及密度过大、饵料生物缺乏、海底生态环境破坏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扇贝游走了,扇贝回来了,扇贝饿死了,扇贝这回水温不好,喝死了”。市场对獐子岛扇贝事件的戏称,已令公司名誉扫地。
“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应予严惩”。证监会方面直言。
经过调查,证监会认定,獐子岛2016年虚增利润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2017年虚减利润2.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9%。獐子岛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证监会将全力支持公安司法机关的案件侦办,坚决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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